安德鲁信的数据保护
请仔细阅读关于使用该门户的这些声明。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已接受这些条款。
I. 定义
我们的数据隐私声明使用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中规定的条款。为确保我们的数据隐私声明易于阅读和理解,下面我们将解释这些条款:
1.个人数据
根据条款,个人数据是指关于已识别或可识别自然人的所有信息。这是指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子邮件地址、IP地址或电话号码以及您的用户行为等信息。另一方面,与您的真实身份不直接相关的信息(例如所有用户普遍偏爱的网站或网站的用户数量)不被视为个人数据。
2.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任何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其个人数据被负责进行处理的一方使用。
3.处理
处理是指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组执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组操作,无论是否通过自动方式,例如收集、记录、管理、组织、存储、改写或变更、检索、咨询、使用、通过传播披露、宣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校准或组合、限制、消除或销毁。
4.处理限制
处理限制涉及已保存个人数据的标记,目的是限制其将来的处理。
5.控制者或负责处理的控制者
控制者或负责处理的控制者是独立或联合在一起的自然人或法人、监管当局、机构或其他中心,负责制定关于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的决策。如果法律规定了此类处理的目的和方式,则应按照法律指定控制者或在任命此类控制者时要使用的标准。
6.处理者
处理者是代表责任方处理个人数据的自然人或法人、监管当局、机构或其他中心。
7.接收者
接收者是个人数据被披露给的自然人或法人、监管当局、机构或其他中心,无论其是否是第三方。但是,可能作为特别调查委员会的一部分按照法律接收个人数据的监管当局不被视为接收者。
8.第三方
第三方是指自然人或法人、监管当局、机构或其他中心,相关人员、控制者和处理者以及在责任方或受委托处理者的直接责任下被授权处理个人数据的人员除外。
9.同意书
同意书是由相关情况下的当事人基于先验信息以声明或其他明确确认活动的形式自愿提供的任何清楚的意志表达,当事人通过同意书表示他/她同意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
II.控制者姓名和地址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国家数据保护法律以及数据保护法律下的其他条款中规定的控制者为:
安德鲁信重工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3号
电话:0510-86199978 86199979
传真:0510-86199980
邮箱:info@andrewen.com
网址:http://www.andrewen.com
III.数据保护主任的姓名和地址
控制者的数据保护主任为:qcj@andrewen.com
IV.数据处理的一般信息
1.个人数据处理的范围
作为基本原则,我们仅出于提供功能网站以及我们的内容和服务的需要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数据。我们将定期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数据,并且只在上述用户为此提供其同意书后执行。其中的例外情况是,出于事实原因不能事先获取同意书,以及法律允许进行数据处理。
2.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将只在当前数据保护法律《数据保护法》和《广播媒体法》)的框架内收集、使用、处理和保存由您发送或从您这里收集的数据,并在适用情况下,即法律规定的、合同规定必要的或当前法律框架内允许的情况下转发给第三方。
第6条是本数据隐私声明参考的处理您个人数据的相应法律依据:
只要我们从数据主体获得处理其个人数据的同意书,都应以《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作为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在处理履行合同(合同方为数据主体)所必需的个人数据时。这还适用于执行合同前措施所需的处理。
如果需要处理个人数据才能履行以我公司为主体的法律义务。
如果出于数据主体或其他自然人的重大利益需要处理个人数据。
如果必须执行处理才能保护我公司一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数据主体的利益、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不优先于上述利益。
3.数据删除和存储时间
当存储数据的目的不再适用时,应立即删除或封存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国家条例、法律或其他规范存在相关规定,则也可以进行存储。如果上述标准规定的存储期结束,也应执行数据的封存或删除,除非必须将这些数据存储更长时间以便缔结或履行合同。
V. 提供网站和创建日志文件
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范围及方式取决于您是只访问我们的网站以便下载信息还是您正在使用我们的服务 - 通讯邮件(下文,VII)、网上商店注册(VIII)、静态链接(IX)以及联系表单中或通过电子邮件地址列出的电子邮件联系选项(X):
1.数据处理的描述和范围
每当用户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我们的系统将自动记录访问计算机的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和信息。此时将收集以下数据:
关于用户使用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的信息
用户的操作系统
用户的IP地址
访问日期和时间
用户的系统从哪些网站访问我们的网站
用户的系统通过我们的网站访问了哪些网站
这些数据还将保存在我们的系统日志文件中。这些数据没有与属于用户的其他个人数据保存在一起。
2.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临时数据存储和日志文件的法律依据为GDPR第6条第1款f项。
3.数据处理的目的
为了能够将网站交付到用户的计算机,必须通过系统临时存储IP地址。为此,必须在会话持续时间内继续保存用户的IP地址。
存储在日志文件中是为了保证网站的功能。我们还使用数据优化网站并确保IT系统的安全性。就这一点而言,不会执行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的数据评估。
我们在数据处理中还拥有正当利益。
4.存储时间
当不再需要该数据来实现收集该数据的目的时,应立即删除该数据。如果以提供网站为目的记录数据,将在相应会话结束时删除数据。
如果数据保存在日志文件中,最迟在7天后删除数据。可以延长存储时间。这种情况下,将删除或修改用户的IP地址,从而无法再将它们分配给访问的用户。
5.拒绝和删除的机会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记录数据,以便提供网站并将数据保存在日志文件中用于操作网站。因此,用户没有机会拒绝。
VI.注册
1.数据处理的描述和范围
在我们的网站上,用户可通过提供个人数据进行注册。期间,用户在输入页面上输入数据,这些数据随后被发送给我们并得到保存。
注册时将保存以下数据:
用户的IP地址
注册日期和时间
姓名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密码
安德鲁信的客户:是/否
将在注册过程中获取用户就这些数据的处理的同意书。数据不会被披露给第三方。
2.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用户为此提供了他们的同意书。
3.数据处理的目的
用户必须注册才能访问我们网站上的某些内容和服务。为了执行合同(例如与用户签署的购买合同)或实施合同前措施,用户必须注册。
4.存储时间
当不再需要该数据来实现收集该数据的目的时,应立即删除该数据。
对于注册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如果用户取消或修改在我们网站上的注册,则上述要求适用。
当为了执行合同或实施合同前措施必须进行注册时,如果合同的执行不再需要这些数据,则上述要求适用。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为了履行任何合同或法定义务,可能仍然必须保存合同方的个人数据。
5.拒绝和删除的机会
作为用户,您随时可以取消注册过程。您随时可以修改关于您个人的已保存数据。
如果执行合同或实施合同前措施时需要这些数据,只有在没有任何合同或法律义务规定不能执行此类删除时才能提前删除数据。
可通过向以下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来非正式地申请删除注册:
qcj@andrewen.com。
VII. 联系表单和电子邮件
数据处理的描述和范围
我们的网站上有联系表单,可用于通过电子方式联系我们。如果用户使用该选项,在输入页面上输入的数据将被传输给我们并进行保存。
必填数据如下:
头衔
姓
名
公司
街道、门牌号
邮编、城市
国家
电子邮件
选填数据如下:
部门
邮政信箱
省/市
电话
传真
行业
客户编号
发送消息时还将保存以下数据:
用户的IP地址
将在发送过程中获取您对数据处理的同意书,并引用该隐私政策。
或者,您还可以通过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我们。这种情况下,将保存随电子邮件传输的用户个人数据。
就这一点而言,您的数据不会被披露给第三方。数据仅用于处理会话。
2.数据处理的目的
处理来自输入页面的个人数据是我们处理联系申请的唯一目的。如果用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也有必要的合法权益。
发送过程中处理的其他个人数据将被用于防止联系表单滥用和确保我们IT系统的安全性。
3.存储时间
当不再需要该数据来实现收集该数据的目的时,应立即删除该数据。对于来自联系表单输入页面的个人数据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数据,当与用户的相应会话结束时,上述要求适用。当情况显示已确切阐明有关现状时,会话结束。
发送过程中另外收集的个人数据最迟会在七天后删除。
4.拒绝和删除的机会
用户随时有机会撤销其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
如果用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他/她随时可以拒绝保存其个人数据。在类似这样的情况下,沟通将无法继续。
如果是这样,将删除联系过程中保存的所有个人数据。
VIII.数据主体的权利
按照条款,如果处理的是您的个人数据,您作为数据主体相对于控制者将获得以下权利:
1.近用权
您可以向控制者请求确认我们是否处理了您的个人数据。
如果发生了此类处理,您可以向控制者请求以下信息:
处理此个人数据的目的:
所处理个人数据的类别:
您的个人数据被或将披露给的接收者或接收者类别;
您的个人数据的计划存储时间或(如果无法提供与此有关的具体信息)存储时间的定义标准;
是否有权修正或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是否有权限制控制者对数据的处理,以及是否有权拒绝此类处理;
是否有权向监管当局提出投诉;
当个人数据并非收集自数据主体时,有关数据来源的所有可用信息;
是否存在自动决策,以及关于相关逻辑的有意义信息(至少在这些情况下),以及此类处理对数据主体而言的意义和可能后果。
您有权请求关于您的个人数据是否被传输给第三方国家/国际机构的信息。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获得与此类传输有关的合适保障措施的通知。
2.修正权
如果您的已处理个人数据不准确或不完整,相对于控制者,您有权进行修正和/或完善。控制者必须立即修正数据。
3.限制处理的权利
在以下情况下,您可以请求限制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
您持续对您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存疑从而使控制者有权检查个人数据的准确性。
处理不合法并且您拒绝删除个人数据,而是请求限制对您个人数据的使用;
控制者不再需要个人数据用于处理,但是您需要这些个人数据用于合法主张的确立、行使和辩护;或者
您已按照GDPR第21条第1款拒绝处理并且尚未确定控制者的正当事由是否优先于您的正当事由。
如果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受限,将只能为了合法主张的确立、行使和辩护以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权利保护国家重要公共利益的原因在获得您的同意后处理此类数据(存储除外)。
如果没有按照上述情况执行限制,您将在限制被解除之前收到控制者的通知。
4.删除的权利
删除责任
当以下理由之一成立时,您可以请求控制者立即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控制者将有义务立即删除这些数据:
您的个人数据不再为收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这些数据的目的所必需。
您撤销了处理所依据的同意书,并且没有其他法律依据支持处理。
您拒绝处理并且没有其他高于一切的法律依据支持处理。
您的个人数据的处理不合法。
需要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来履行欧盟法律或控制者所在成员国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义务。
向第三方披露信息
如果控制者将您的个人数据公开并有义务删除这些数据,考虑到可用技术和相关实施成本,控制者应采取合适措施(包括技术性措施)通知处理这些个人数据的其他控制者,您作为数据主体已请求删除指向这些个人数据的所有链接或这些个人数据的拷贝或副本。
5.知情权
如果您已对控制者声明您对修正、删除或限制处理的权利,控制者有义务将数据的此次修正或删除或处理限制通知个人数据被披露给的所有接收者,除非已证明不可能这样做或需要不成比例的工作量。
您有权从控制者处收到关于这些接收者的信息。
6.数据可移植性权利
您有权以结构化、常用且机器可读的格式接收您提供给控制者的相关个人数据。您还有权将此数据转移至另一名控制者,已接收了个人数据的控制者不会进行干预,只要
在行使此权利时,您还有权将您的个人数据直接从一名控制者转移到另一名控制者,只要技术上可行。此权利的行使不得对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不利影响。
数据可移植性权利不适用于执行出于公共利益执行的任务或控制者被赋予的职务权限所必需的个人数据处理。
7.拒绝的权利
您有权基于您的具体情况随时拒绝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这还适用于基于这些条款的用户资料。
控制者应不再处理您的个人数据,除非他们能够展示优先于您的利益、权利和自由的支持处理的强制和正当事由,或者处理将用于合法主张的确立、行使或辩护。
如果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目的是执行直接广告,则您有权随时拒绝出于此类广告目的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这同样适用于用户资料 - 如果它与此类直接广告有关。
如果您拒绝出于直接广告目的的处理,应不再出于这些目的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当与信息社会服务的使用有关时,您可以在使用了技术规范时通过自动方式行使您的拒绝权。
8.撤销按照数据保护条例提供的同意声明的权利
您有权随时撤销按照数据保护条例提供的同意声明。撤销同意书不影响撤销前基于该同意书执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9.向监管当局提出投诉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违反了法律法规,您有权向监管当局提出投诉,特别是在您所居住、工作或疑似违法发生的地方,无论是否存在其他管理或司法补救。
接受所提出投诉的监管当局会将投诉状态和投诉结果通知给您。
IX.修订权
我们保留根据最新规定修订此数据隐私声明的权利;这同样适用于我们网站上的产品报价。
日期:2021年5月